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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8 | 动什么 千万别动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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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门要收公安局车辆的通行费,公安部门要扣交通局的执法车?近日,河南省交通部门、高速公路等开始对警车收费,公安部门随即开始查扣交通执法车,并关闭全省车管所内与交通相关的所有窗口。
   
    记者调查发现,河南省确实对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范围做了修改,按照新规定,部分警车将失去免费通行资格。但新措施从7月4日开始执行,对警车收费,7月5日即告中止。一位公安厅的官员表示双方确有不愉快,但相信问题能协商解决。(《南方都市报》7月7日报道)

   “部门吵架”的事见得多,但因为利益“报复执法”还是头一回听说。这不,河南高速路要警车交费,随即便有公安查扣交通执法车,导致收费仅仅执行一天即告中止。其反应之快、出手之准、报复之狠,不得不让人佩服!看来“动什么,千万别动警察”,这句话还是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报复何以如此神速?因为动的是警察。警察为何动不得?因为公权力大。一:治你扰乱秩序罪。凡交通执法人员上路查车一律按扰乱秩序罪给予拘留。二:扣车。下令查扣省内所有装有警灯的车辆,凡发现使用交通部统一规定安装的蓝黄示警灯的交通执法车一律扣车。三:警力大撤退。河南省高速公路,超限站,原所驻扎警力全部撤离;全省所有在各市交警部门设立的交通规费窗口一律撤销,所有车辆年检时也无需查验交通规费直接可年检。四:专项整治。在全省范围内,大肆展开针对所有交通部门车辆的专项查处行动。 

    同样都是政府部门,为何产生如此矛盾?报道援引发帖者称:“矛盾主要是因为我省一名公安厅副厅长拒缴通行费而引起的,也许是因为报复的原因,所以全省公安系统作出了上述规定。”。

    为什么收费只实行了一天?是不是违反政策和法规的乱收费?答案是否定的。报道称:河南省政府办公厅6月6日发布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通行费收费管理工作通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的通知》,该《通知》对免收公路通行费车辆范围进行了修订。新限定的范围大幅收窄:“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
  
  既然有省政府的政策依据,那交通部门为何还如此软弱?报道中给出的答案是这祥的:河南省交通厅一位官员透露,目前警车收费在全省遭遇了阻力,有些地区已经被迫停止了,省交通厅和省公安厅正在具体协调。驻马店高速公路收费处则表示,原本政策应该7月4日上午实行,可到了当晚便接到口头通知说取消收费,具体实行时间不清楚,原因是“上面没协调好”。
  
    其实对于警车交费一事,在河南警察内部也有两种不同的声音。一种认为,如果追击歹徒,遭遇收费,就是延误办案时机。另一种声音认为,如果交高速公路费,首先应该先给单位这项办公经费,否则就会影响目前的办案经费。可交通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却表示,在工作中,很难分辨警车是不是在执行公务,现在统一缴费,非常好,免得打口水仗。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你收我警车的通行费,我查扣你交通执法车,表面上看各执各的法,好象谁都没有错,其实部门利益、特权思想早已裸露无遗。如果我们的社会连身处执法最前沿的公安部门,都不能带头遵纪守法,甚至像警车交费这样的事情都要遭到“报复”;那么还谈何执法的公正,警民的互信,法治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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